昆明公路分局G108北京一昆明K3330+650~K3335+270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发表时间:2026-03-04 09:00 昆明公路分局G108北京一昆明K3330+650~K3335+270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由昆明公路局以昆路计〔2026〕35号文批准建设,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公路分局拟将昆明公路分局G108北京一昆明K3330+650~K3335+270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人昆明公路分局委托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昆明公路分局G108北京一昆明K3330+650~K3335+270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2.项目概况:国道108 线K3330+650~K3335+270段为二级公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起点K3330+650 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龙庆社区附近,止点K3335+270 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大普吉隧道出口,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境内。 4.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共划分为1个标段。 5.磋商范围:工程主要内容为: 5.1弯道半径较小、连续急弯、驶入对向行车道风险的路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增设SBm级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 5.2路侧填方高度较大及临水、临塘路段以及弯道半径较小、连续急弯、弯道外侧无防护设施路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增设波形护栏。 5.3完善沿线应设未设标志牌,如线性诱导标、事故多发路段警告标志,注意障碍物警告标志等。 5.4对沿线标线磨损严重或无标线路段重新施划标线,路面边缘线为隆声标线,中线为普通热熔标线。 5.5为提升局部路段路面使用性能对路面的修复事项: 5.5.1 K3334+050~K3334+645段,铣刨原路面4.0cm+改性乳化沥青粘层+4.0cm改性沥青钢渣AC-16C沥青混凝土。 5.5.2 病害修复路段为K3330+650~K3335+270段: (1)轻度病害沥青路面局部修补:原路面铣刨4cm+粘层+4cmAC-16C沥青混凝土。 (2)重度病害沥青路面局部修补:原路面铣刨10cm+透层+6cmAC-20C沥青混凝土+粘层+4cmAC-16C沥青混凝土。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计划投资:约322万元。 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三、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a.路基路面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b.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的施工业绩。以竣(交)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②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 (1)(适用于企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适用于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3)供应商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mw.&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注: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无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不得拆分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整理为1个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glzxzb@163.com,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公告附件获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3)磋商文件费用转账凭证。 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从单位基本账户向代理机构转账缴纳磋商文件费: 账户名称: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站支行 银行账户:871908042810602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递交时间:2026年3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昆明公路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郊路138号 联系人:闫工 电 话:13987674042
采购代理机构: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号 联系人:高连剑、范忠亮、李玲玲、柏楠、左建芬、范晔、解国华 电话:15925224344、18508855628、0871-65214575
监督部门名称:昆明公路分局招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361722、0871-6335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