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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债项目发行干货

发表时间:2023-03-15 10:38来源:中德高路工程技术集团微信公众号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2SvUNqsNgC7efMCd-BNl0Q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873号),要求各地方及时做好2023年专项债项目准备工作,抓紧申报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由此引发各地纷纷积极筹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自2014年诞生以来,经过八年的实践探索与规范完善,目前已成为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当下,国内财政稳增长的需求加深,发行专项债的规模、总量也连年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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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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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项债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又称“专项债”,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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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分类

按照管理方法和偿还方式划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与专项债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投公益性项目是否产生收益,以及债务是否纳入赤字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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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债券资金的用途可分为新增债、置换债和再融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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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置换债券主要是2015-2018年发行的、主要用于置换2014年底甄别认定的非债券形式存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也包括偿还少量政府或有债务的债券。置换债的发行目的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意味着债务形式的变化(如债务主体从平台公司重新转为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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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的投向领域、资本金

和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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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债券支持的十一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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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债做资本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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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

项目清单

2021年9月财政部在财税金融300号答复文件中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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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负面清单——专项债资金使用禁止性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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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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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要求

(1)发行主体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专项债的发行主体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财政部的主导下,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发行前期准备、使用管理、还本付息、信息公开等工作由该市县级政府负责承担。经过省级政府的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7可以自行办理发行专项债。

(2)发行期限

原则上,专项债券期限应当与项目期限相匹配。一般而言,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在特定情形下,为了特定项目,可以发行15、20年甚至是30年的专项债。对于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国家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以更好地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

但同时也要综合评估分年到期专项债券本息、可偿债财力以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避免人为将偿债责任后移。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应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公开发行的7年期以上(含7年期)普通专项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普通专项债券总规模的60%;公开发行的10年期以上(不含10年期)普通专项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2年期以下(含2年期)普通专项债券规模。

在当年新增、结存的专项债总限额内,地方财政部门有权根据项目期限、融资成本、到期债务分布、投资者需求、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券期限结构。

(3)发行时间

专项债的发行时间,受制于当年新增额度下达的时间。专项债的发行额度采用逐级下达、逐级调整的模式,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全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国务院批准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在实际操作中,每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财政部将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额度下达各地,各省级政府根据其财政部门编制的预算调整方案,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来说,当年的新增专项债发行额度,在当年第三季度基本已发行完毕;次年专项债项目于当年10月前后开始准备及申报。

(4)发行方式与利率

发行方式包括承销与招标。若采用承销方式,按事先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最终的发行利率(价格);若采用招标方式,地方财政部门应要求各承销商通过财政部规定的电子招标系统,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投标利率,按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发行规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

(5)托管登记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专项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总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分登记托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除外)、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均实行一级托管,各类投资者直接在登记托管机构开立债券账户,实行穿透式管理。发行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市交易。

(6)收益条件

专项债的发行要满足项目收益与融资规模平衡原则,确保项目的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为此,项目单位需要制定科学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进行申报。在实践中,申报发行项目需附上《项目收入测算说明》,前述文件中所测算的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的倍数,以不低于1.2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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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发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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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项目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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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高路集团在投融资板块的业务中,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提供PPP咨询、专项债券咨询、特许经营项目咨询、平台公司融资等咨询服务;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中累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其中,2018年—2022年,中德高路集团提供专项债券咨询服务,共发债成功127个,发债总额超210亿元。

上文涉及的流程及资料准备是基于对大致流程的梳理,因全国各发债主体在相关工作中侧重点及要求不同,建议大家在学习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实际做参照,具体内容及疑问可向我司专业人员咨询。

整理丨董莉

审定丨总经办

公众号编号丨2023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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